当前位置: 首页 > 解读回应 > 政策解读

《南通市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8-2020年)》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04 字体:[ ]

 

  

  20184月2日,南通市政府印发了《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通政发201819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及过程

  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建设生态河湖,对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建设美丽南通,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10月,省政府印发《江苏省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7-2020年)》。市水利局牵头组织起草《行动计划》,并在系统内部广泛征求意见,及时修改完善。1228日,将《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发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截止2018322日,共收到意见建议25条,采纳22条。征求意见稿修改完善后,于323日市政府法制办审核通过,42日印发。

  二、框架结构与内容

  我市《行动计划》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由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三个方面构成。在明确《行动计划》指导思想的基础上,确定了坚持生态优先、坚持河长主导、坚持因河施策、坚持改革创新等四条基本原则,并以问题为导向,分别提出2020年近期目标和2030年远期目标。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为抓手,提出了重点实施“加强水安全保障、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水文化建设、加强水工程管护、加强水制度创新”八项重点任务,落实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着力解决我市复杂水问题。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以河长制为契机,制定实施河湖行动计划,明确各级政府要把生态河湖行动计划作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举措,依托河长制组织体系,建立全市统筹、河长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作为河长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提出“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科技支撑、强化资金投入、强化考核评价、强化执法监督、强化宣传引导”等六项措施,确保《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原文地址:

  http://xxgk.nantong.gov.cn/govdiropen/jcms_files/jcms1/web1/site/art/2018/4/4/art_11060_5154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