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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018-00480 文号: 通水许可工〔2018〕2号〔〕号
信息来源: bet365国际娱乐城 生成日期: 2018年06月21日
生效日期: 2018-02-1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启东市交通运输局申请新建启扬高速合作互通连接线工程(志圩公路)跨通启运河桥梁工程的行政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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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东市交通运输局申请新建启扬高速合作互通连接线工程(志圩公路)跨通启运河桥梁工程的行政许可决定

通水许可工〔2018〕2号

启东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提出的关于新建启扬高速合作互通连接线工程(志圩公路)跨通启运河桥梁工程申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等法律法规及启东水务审核意见、该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现作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你局新建启扬高速合作互通连接线工程(志圩公路)跨通启运河桥梁工程。

二、原则同意所报桥梁建设方案。

本工程位于启东市合作镇境内,桥梁中心桩号为K14+975.000,大桥与通启运河中心线交叉角度为87°,桥宽24.5m,桥梁全长313m,大桥主桥跨径为35+56+35m。

三、你局应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对岸坡防护和河道断面补偿工程进行专项设计,并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拟建桥梁工程设计和施工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范、标准和技术要求。工程施工方案(含施工围堰设计、拆除、填土、弃土方案)须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

工程施工和运行期间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确保河道水质、水环境不受影响。

拟建工程如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你局须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征得相关第三人同意。

四、工程建设、运行期间不得有污水排入河道内。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及运行期间的安全责任由你局自行负责。

五、工程开工前,你局应到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河道堤防占用手续;工程施工及运行期间应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道管理单位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承担占用岸线范围内的防汛任务,承担法律法规和本决定规定的相应义务;工程完工后及时拆除施工围堰报我局验收。拟建工程占用河道及其管理范围土地权属不变,仍为水利工程用地,今后如涉及河道拓宽、疏浚等国家建设需要,应无条件服从。本许可仅为工程临时占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的依据,工程建设如涉及航道、海事、安监等其他管理部门,应同时按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请启东市水务局加强现场管理,做好施工放样工作,督促建设单位按要求施工,确保审批意见落实。

七、本行政许可决定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若该工程未能取得其他相关部门的合法手续,或者未有实质性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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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2日